(1)锻造厂应按《锻工安全生产一般准则》的要求进行操作。
(2)锻造厂使用的工具应认真检查,符合安全规定要求,禁止用有裂纹的模具、垫铁、手工工具和辅助工具。
(3)锻造厂工作时,由掌钳工或组长统一指挥,向司锤工发出的口令应响亮,手势正确、清楚,以相互配合进行操作。如遇危险情况时锤上操作的任何人员均可发出“停”的口令,司锤应当立即停止锤击。
(4)锻造厂在锻造过程中,锻件或胎模要始终放在铁砧的中心部位。首锤必须轻打,然后再重击,以免锻件、工具或火星飞出伤人。
(5)锻造厂剁料及冲孔时必须将剁刀及冲子上的油、水擦拭干净。剁刀必须拿正,按操作要点剁料。冲孔时冲头摆放平正,第 一 锤轻击,料头和冲子可能飞出的方向不得站人。
(6)锻造厂使用脚踏操纵空气锤时,操作者在安放工具、肪模或测量锻件尺寸时,应将脚离开开关,以防误踏造成事故。
(7)锻造厂使用天车挂链锻大件时,挂链与吊钩应用保险装置钩牢。防止振动脱落,造成人身事故。
座机:0757-23818966~968/23318382
何生:135-4998-3333 徐生:137-0243-4422
霍生:138-2550-0772
传真:0757-23818965/23318383
1157441341@qq.com
huixin208@126.com